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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双百”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双百”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交管养〔2010〕7号)


市公路局、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高速集团、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

  为加强道班和养路工队伍建设,展现当代公路养护职工新形象,推动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市公路养护系统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路养护系统开展100个全国模范道班和100名全国模范养路工人(以下简称“双百”)推荐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双百”评选推荐工作,市交委成立“双百”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侯选名单进行遴选,并确定我市向交通运输部推荐的最终侯选名单。

  组 长:陈卫平 滕宏伟

  副组长:陈孝来 乔 墩 万雅芬 李祖伟

  成 员:何正清 郝 祎 杨德武 樊 德 刘素平

  二、工作安排

  本次“双百”推荐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基层推荐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根据附件所规定的模范道班和模范养路工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并组织填写好推荐材料。

  第二阶段为初审阶段,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5日止,由市交委、市公路局和重庆高速集团对有关单位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形成建议推荐名单报“双百”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第三阶段为复审完善阶段,自2011年1月16日至2011年1月25日止,由“双百”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阶段形成的建议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查,确定5名“双百”推荐侯选名单,并向交通运输部及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报送。报送前,推荐的最终侯选单位和人员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推荐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双百”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考察,严格审查,确保被推荐候选人符合相关要求,推荐材料要做到完整真实。各基层推荐单位候选人推荐材料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上报,超过截止时间将不予以受理。区县交通局(委)侯选单位和人员推荐材料报送市公路局,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的侯选单位和人员推荐材料报市交委公路养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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