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2008-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渝交党〔2010〕1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委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近两年来,全市交通行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做好“三个服务”,广泛开展“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市交委推荐,交通运输部考核验收后决定授予重庆市公路局为全国交通运输文明行业称号,授予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为全国交通行业文明单位称号,授予重庆铁发遂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书房坝收费站等5个单位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授予丰都县公路局局长、党总支书记代阳等5名同志为全国交通行业文明职工标兵称号,授予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副书记余昌平同志为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在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希望全市交通行业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围绕交通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学树创”活动为载体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08至2009年度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0年11月17日
附件:
2008至200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国交通运输文明行业:(1个)
重庆市公路局
二、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4个)
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交通局
三、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示范窗口:(5个)
重庆铁发遂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书房坝收费站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第五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