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交委安〔2011〕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渝中区建设交委,市公路局、委质监站、交通设计院:
现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件:
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公路的通行条件,切实保障农村客运安全,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采取合理规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的步伐,推动全市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公路的通行条件,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交委成立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负责此次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由市交委陈孝来副主任任组长,市公路局岳顺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公路局、委质监站、交通设计院及委养护处、规划处、安监处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三、排查治理范围及重点
此次排查范围为全市农村公路,以通客车的县、乡、村道为重点,逐段逐点提出针对性强且易于操作的整治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重点隐患路段为:
(一)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和路侧临水的路段;
(二)六米以上路堤且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路段;
(三)3年内2km范围内发生过1起死亡3人以上事故或500m范围内发生过3起以上死亡事故的路段;
(四)原有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损、毁坏的路段。
四、计划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