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一五”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交委科〔2010〕5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委属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科技兴交、科技强交战略,鼓励在重庆市交通运输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团体和个人,调动交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精神,加快交通科技事业的发展,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决定在2011年召开的交通运输科技表彰大会上拟表彰“十一五”交通运输行业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优秀科技人员。请各单位按照表彰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表格见附表2、附表3、附表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表彰分团体和个人两项,将分别授予“优秀科技创新团队”(3个)、“杰出成就奖”(10名)和“优秀科技人员”(20名)称号,推荐名额不设限制,表彰对象由我委组织评审产生。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候选人推荐分类填写(推荐表格可从交委网站下载),填写要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练。表内有关栏目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在电子版中自行调整,顺次下移填写。
(二)候选人推荐表须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章和推荐单位公章,如候选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一致,仅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候选人代表性成果包括奖励、专利、论文,以及经验收、评审或鉴定的成果等。以上成果需提供证明文件首页及作者排名页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表盒证明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装订页面用A4纸,左侧装订。
(五)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jtjdz@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推荐单位名称。
(六)电子和书面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25日。评审结束后,所有材料不再退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交委科技处 公维勇
电 话:023-89183114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0号
邮 编:401147
附件:1.“十一五”重庆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表彰条件
2.重庆交通运输行业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推荐表
3.重庆交通运输行业杰出成就奖候选人员推荐表
4.重庆交通运输行业优秀科技人员推荐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十一五”重庆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表彰条件
一、创新团队表彰条件
(一)评选宗旨
以重点学科为基础,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支持培育一批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资源的集聚效应。
(二)评选范围
高校、科研及企事业等交通运输行业单位中从事科技工作的研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