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制度》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制度》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2〕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制度》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制度

  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建立完善促进政务信息工作良性发展的制度保障,增强各县市、各部门编报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政务信息源,增大信息报送量,提高信息质量,提升上报国、省政务信息采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协调机构
  成立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联动协调机构。州政府秘书长石一鲁实,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邹学军为总负责人;州政府办副主任陈军,州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潘峰为负责人;州级部门分管领导,各县市政府办主任,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州政府研究室主任,州政府办综合秘书科、秘书一、二、三科科长为成员,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副主任胡红英为总联络员,政务信息科副科长王银为联络员。
  二、联动单位
  承担政务信息目标任务的17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州政府部门及州级相关部门。
  三、工作职责
  (一)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机构成员与联动单位,确保政务信息工作有力推进。
  (二)总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审核、采编各单位上报信息并报送省政府;随时了解、掌握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汇总情况,并就政务信息工作提出建议。
  (三)协调机构成员为本单位、本科室政务信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采编、审核、上报政务信息,完成州政府办下达的政务信息报送任务。
  (四)联动单位负责采编上报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大局的改革发展措施、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产业发展、重要专项工作推进、民生工程实施等领域热点、难点、亮点和典型政务信息。负责向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州政府门户网站报送部门重要工作简报和政务信息专报。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构和人员。各联动单位要成立和完善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信息编报人员,确保专人负责、专人编报。专(兼)职信息编报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报州政府信息公开办政务信息科备案。若人员变动,要及时报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