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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

  (二)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一级行洪河道的违法违章情况进行清理整顿,特别是环城四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提早安排,坚决遏制和打击海河网障现象,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滨海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在7月10日前组织完成独流减河苇障清除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三)优化调度科学防控。水文部门要密切注意流域水情、雨情,加强水文站网建设,开展水文测报业务培训和技术演练,做好预报测报工作。防汛抗旱调度部门要强化防汛调度分级管理,明确分级调度权限和责任。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加强分析会商,按照洪水调度方案,严格控制主要行洪河道重要闸站、水库水位,统筹考虑,科学防控调度管理洪水,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基础上,兼顾雨洪水资源利用。
  (四)完善防汛信息保障手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讯组要组织修订防汛通信保障预案,做好防汛通讯一、二级网和预警系统的日常维护,确保汛期防汛通讯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畅通。有关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完善蓟县山区水库和蓄滞洪区应急通信手段,落实防汛预警措施,为群众避险转移等提供技术支持。
  (五)加强防汛抗旱宣传。新闻宣传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工作,增强广大群众防御水旱灾害意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防汛抗旱重点工作,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为开展防汛抗旱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和完善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掌握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遇到突发险情,要按照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以大局为重,服从指挥、互通信息、互相支援。对玩忽职守和不服从指挥的责任人,要依照党纪国法予以严肃处理。要通过各单位防汛抗旱的扎实工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防汛抗旱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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