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
(津政办发〔2012〕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对于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早安排、早部署,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各项措施,确保我市防汛抗旱和供水安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我市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目标
我市地处九河下梢,承担上防洪水、中防沥涝、下防海潮的多重任务。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把防汛抗旱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近年来气候变化异常,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不可预见性日益凸显,同时城镇人口密度增加,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加大,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日趋严重。另外,海河流域自1963年以来已有近50年没有发生大的洪涝灾害,发生大洪水的几率越来越大;我市的防汛减灾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城市防洪标准与国家规定特大城市200年一遇防洪标准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行洪河道堤防沉降、淤积严重,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蓄滞洪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较快,而防洪安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如遇特大洪水难以有效发挥应有的蓄滞洪功能;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远落后于城市建设步伐,农村排沥河道淤积严重,扬水站老化失修;农业地表蓄水不足,今年较常年偏少五成,部分耕地缺墒严重。2012年我市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仍十分复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强化防汛抗旱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严阵以待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2012年我市的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按照南系防御1963年型洪水、北系防御1939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城市防洪堤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位的总体要求,确保一级行洪河道、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圈内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把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做好城乡抗旱供水和排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用水需求,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防汛和供水安全保障。
二、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