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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等九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等九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2〕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拟定的《天津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天津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更好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推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是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科技和金融结合,对我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破解融资难、科技成果转化难等突出问题,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真正走上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全市要以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深化科技和金融创新,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按照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相结合的新模式,率先突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瓶颈,在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方面取得新进展。
  三、建设目标
  通过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全市基本形成完备的科技金融体系,成为我市自主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撑,科技企业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体制机制、科技金融服务模式、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进一步创新,力争在3年内实现以下目标:
  (一)科技企业运用金融手段、金融工具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进一步发展,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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