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律师队伍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各地要按照省厅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丰富内容,创新载体,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会实践教育活动。
(一)开展社会考察活动。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组织本地律师深入城市乡村、企业社区、文化院团、科研院所等,考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刻认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唯一正确道路;深刻认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极端重要性,从而进一步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听取形势政策报告。在考察的同时,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组织本地律师听取形势政策报告。邀请党政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就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管理创新、文化事业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政法核心价值观等作专题报告,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关注、了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畅谈社会实践教育体会。考察活动结束后,各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组织本地律师召开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座谈会,畅谈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体会,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更加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信念,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四、加强对律师队伍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加强对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切实将这项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摆上重要议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律师全员参加。要加大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和克服活动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省厅设立律师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律师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