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乡(镇)人民政府: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疑似违法图斑进行外业调查核实,负责监督落实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处理决定。二是负责组织拆除辖区内涉及卫片图斑的地上违法建筑物和复耕。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涉及违法图斑查处到位、拆除到位、复耕到位、整改落实到位、验收合格。确保本级政府及其部门、所辖村、社干部无违法批地和默许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三是建立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同时,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确保违法行为人完全停止违法行为。
(十六)供电、供水部门:停止对违法用地项目的供电,对项目建设用电户申请用电的资料审查时,必须出示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审批手续,依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手续,未取得合法用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手续的建设项目,电力部门不得供电,对违法用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乱接线路问题,电力部门必须强制拆除设备,停止用电。
供水部门停止对违法用地项目的供水,对项目建设用水户申请用水的资料审查时,必须出示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审批手续,未取得合法用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手续的建设项目,供水部门不得供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州及17个县市人民政府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起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查处整改责任。建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州、县市国土资源、监察、人事、发改、公安、法院、规划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州人民政府成立以副州长杨卉任组长,州国土、监察、人事、发改、公安、规划和建设、农业、交通、水务、林业、旅游、电力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比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卫片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确保工作质量。一是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核实准确,整改到位、各类数据真实,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发现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州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各县市要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因政策把握不当引起工作失误。三是建立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各县市报送的各类表格,纸质文件数据必须与电子数据一致。12张登记卡,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经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名后逐级上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填表人负直接责任,审核领导负领导责任。四是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配备计算机、照相机、扫描仪、GPS等信息化装备,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装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