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凉山州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精神,扎实开展我州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州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确保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全省各地在国家层面“零督办、“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使我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对象、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对象。
1.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从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圈定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2. 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工作任务。
1. 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其中,土地卫片执法在部下发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前,各县市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查处整改。
2. 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地区责令其整改落实到位,并对县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警示约谈,实施责任追究。
3. 根据检查结果,评估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全面推进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矿产资源。
(三)工作依据。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以下简称《部通知》)、《国土资源部2011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
《规范》)、《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81号)及《四川省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川国土资发〔2012〕38号)为依据。(川国土资发〔2010〕81号)、
《规范》与《部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