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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一名同志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撰写、报送等工作,并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5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浙江省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地区: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情况

检查企业

检查工程项目

无证或建设程序不到位

现场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的

不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的

重点工程部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其他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的

罚款

企业资质处罚

个人资格处罚

信用扣分

清出或限制市场行为

无施

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违法分包和转包的

其它建设程序不到位的

单位

个人

人次

人次

万元/家

万元/人

家次

人次

家次

人次

当月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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