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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推进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建设

  完善公共气象服务内涵,启动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贵阳市公共气象影视中心,努力打造有社会知名度的“气象明星”,让气象预报走进百姓家中、贴近百姓生活。广播、电视、报刊、通讯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实现气象预警手机短信的分片区发布。拓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和城市规划建设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农村、企事业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建筑物等防雷设施改造,加强防雷安全工程技术指导,杜绝雷电灾害隐患。

  四、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进一步提高针对关键农事季节和农业生产活动的气象服务能力。依托涉农信息化服务平台、贵阳农村网、涉农数据交换中心等,多渠道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传播平台,着力解决农业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气象部门要不断增强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开展特色农业气候风险监测,为各级政府实施农业结构调整提出有深度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体系建设,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努力扩大防灾减灾规模,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为保障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

  五、完善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

  要以“贵阳市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为契机,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水平,启动贵阳市城市精细化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城市运行和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气象部门要加快构建气候生态观测体系,加强城市环境气象要素、大气成分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空气质量等预报系统建设,加强雷电、酸雨、土壤墒情等观测系统建设,加快市、县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业务平台建设,以满足突发性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服务的需要。

  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实现部门融合发展

  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和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公众和各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级发改、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气象事业规划实施和协调工作,做好对重大气象事业发展项目的保障服务。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环保、交通、旅游、建设、民政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规划衔接、信息沟通和业务协作,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集中整合有限资源,共同建设多部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提升我市防灾减灾的整体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加强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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