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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2〕6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2年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2012年度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意见

  近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建立了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体系,气象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防灾减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倒春寒、干旱、冰雹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仍会出现,为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确保市委、市政府“一先二超一提升”目标的顺利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2012年度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认识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是“坚持走科学发展路、加快建生态文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决定了我市既拥有丰富的气候资源,也易遭受气象灾害的袭击。近年来,低温雨雪、暴雨洪涝和干旱等各类极端天气事件更加频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认真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建设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气象先行”作用,努力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水平,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按照《贵阳市气象灾害应急联席会议制度》及《贵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防御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格局。推进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建立适应城市网络化管理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市、县、乡三级气象防灾减灾指挥机构,落实机构编制经费,及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成为各级政府指挥防灾减灾的中心。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大力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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