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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贵阳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开展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做好《应急科普宣教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系统建设工作,完成工作目标,充分运用该系统在全市开展好应急科普宣传工作,提高民众的应急科普常识和应对灾难的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在《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等时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编辑制作适合普通公众阅读的应急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三是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四是深入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编印发放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板、制作公益广告,在社区、学校、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五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六是协调新闻部门组织各新闻媒体、网站等,设立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专栏,围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法律确立的主要制度和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和引导,对可公开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市政府应急办要充分发挥贵阳应急管理网站的宣传教育作用,通过播放动漫节目、参与在线答题等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七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抓紧编制出版第四套《应急管理科普系列丛书》。

  (三)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学校教育方面,教育部门要加快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编制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公共安全教育读本,安排相应的课程和课时,提高学生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务员培训方面,贵阳行政学院要设置相应的应急管理课程,举办的有关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要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学习研讨范围。市政府应急办要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年内对全市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适时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在灾害预防、紧急处置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其他公务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人事部门要纳入全年教育培训计划。职业培训方面,以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组织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的生产人员开展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志愿者方面,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开展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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