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好“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做好贵阳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将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五)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依托有实力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技术机构等,组建一批市级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公共安全科技攻关,为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建立应急管理学术研究组织,依托中国科学院、广东省暨南应急管理学院、贵州大学、省市行政学院等高等院校举办应急管理论坛等方式,充分借鉴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应急管理的先进经验,加强理论研究,促进应急管理产、学、研结合,最大程度缩短应急管理工作探索期。
(六)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五个一”示范点(全市确定一个区(市、县),每个区(市、县)确定一个乡镇(街道)、一个社区(村)、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示范点),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适时召开全市现场会予以推广,扩大先进示范点的辐射作用;适应新形势需要,适时增加示范点的试点内容,不断提高示范标准;尽快出台推进“五个一”示范点建设指导意见,全面加快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步伐。
(七)健全应急管理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各区(市、县)、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应急处置能力的评估。由市政府应急办组织专家、市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适时分赴各区(市、县)和部门检查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相关单位、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全民抗灾自救能力
(一)做好《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贯彻。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工作要求,将《
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面向全社会进行普及教育。要认真查找我市在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中的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依法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