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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阳市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系统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涉农资金的专项审计工作由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计范围由各级政府纠风办、审计局根据当年实际情况拟定,主要从资金量大、群众关切度高的涉农项目中选取。

  三、审计内容主要是审计资金到位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审计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擅自违规调整项目点或改变资金使用性质;是否严格按规定“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财务核算是否合规;资金管理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有无贪污、私分资金行为;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流失资金;有无用资金支付不合规的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行为;有无擅自提取或违反规定收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有无将资金支付给不符合规定的对象及支付补助标准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有无玩忽职守、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被审计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审计所需要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各级纠风办对审计部门提供的违规违纪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认真调查处理,同时向审计部门通报调查处理情况。

  六、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政府纠风办要到被审计的单位(部门)进行调研和督查,了解情况,协助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各级政府纠风办要运用好审计成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建章立制,防患于未然。

  贵阳市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督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督管理制度。

公开制度

  第一条 市、县(市、区)各涉农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文件精神,在涉农资金安排后15日内,将涉农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通过“贵阳市涉农专项资金公示网”向社会公开,工程类项目公开到点, 补贴补助类项目公开到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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