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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阳市涉农资金电子网络监管系统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2.落实网站公示制度。按照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做好涉农资金公开的要求,在“贵阳市涉农专项资金公示网”上公示本单位管理或实施的涉农项目,确保涉农项目公示真实、全面、具体、及时;

  3.落实备案核查制度。市发改委和财政局负责在备案系统中核查市直涉农部门的录入备案情况。核查内容主要为:项目下达的依据文件号、项目数、项目资金数是否全面属实。

  4.落实终端抽查制度。涉农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涉农资金的跟踪检查,及时掌握资金流向和管理使用,适时对本系统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终端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抽查情况;

  5.落实涉农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市审计局每年根据实际确定1至2个资金量大、群众关切度高的涉农项目,开展涉农资金专项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涉及违纪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6.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本单位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各岗位工作职责,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四、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

  (一) 会议召集

  涉农资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参加。

  (二)会议时间

  涉农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三)会议内容

  1.听取部门上一季度涉农资金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2.研究和协调解决涉农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安排部署下一季度涉农资金管理的工作。

  (四)会议召开程序

  1.由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议题及参会人员;

  2.联席会议办公室按召集人要求作好会议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需提交联席会议的有关具体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需要事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3.召开会议;

  4.联席会议研究形成的意见或决定,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成文件或会议纪要、工作简报下发。

  贵阳市涉农资金专项审计制度

  为促使有关部门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涉农专项资金审计制度。每年通过对涉农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有效解决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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