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12〕2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业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工作;是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物权登记管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体制保障;是摸清我市农户承包地底数、有效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农户承包地有序流转、加快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耕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力支撑;是加快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式向依法登记管理转变,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作用,对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繁荣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全面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为推进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