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2012年重点物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9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州2012年全省物流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政府物流办《关于做好四川省2012年重点物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物办函〔2012〕10号)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止2012年4月27日。
二、申报资料内容
(一)各县市同意推荐上报的文件;
(二)承办企业向当地政府的申请报告;
(三)重点物流项目可行性报告、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要突出建设项目在本年度能够完成的具体内容;
(四)重点物流项目立项审批情况,项目用地、环保等经有关部门核准的文件资料;
(五)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保证申报项目及提供资料真实性的声明。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资料要求一式四份,要求内容完整、装订整齐。在报送纸质文档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文字用Word文档,表格用Excel报送),其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上。
(二)本年度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要求网上同时申报,网址、各县市用户名及初始密码详见附件2,各县市启用系统后,建议将初始密码另行设置。
(三)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资料报州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全省2011年重点物流项目申报资料不规范,按照省物流办要求,今年重新申报。请相关县市通知企业按今年申报要求重新申报。
(二)各县市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现代物流业发展,落实具体的部门及人员负责县域内重点物流项目的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三)各县市政府要做好辖区内重点物流项目的项目库储备工作,积极推荐投资规模大、企业内部管理规范、项目建成后带动面宽、辐射面广的重点物流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物流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凉府办函〔2011〕206号),对建立了物流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物流信息的县市,将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