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 开展社区救灾应急演练效果评估,演练活动过程有文字、照片、音频或者视频记录;进行社区居民满意度访谈或调查;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落实改进方案等。
3.4 宣传教育培训
3.4.1 利用现有公共活动场所或设施(图书馆、学校、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设置防灾减灾专栏、张贴有关宣传材料、设置安全提示牌等,经常开展多种形式(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等)的居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3.4.2 定期印发国家和地方相关防灾减灾资料以及符合社区特点的、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材料。
3.4.3 组织社区管理人员、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居民参加防灾减灾培训。
3.4.4 组织社区管理人员、居民等经常与其他社区进行防灾减灾经验交流。
3.5 基础设施
3.5.1 通过新建、加固或确认等方式,建立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明确已有和新建的应急避难场所位置、可安置人数和管理人员等信息,配备应急食品、饮用水、衣被、照明、厕所等基本生活用品和设施。
3.5.2 明确应急疏散路径,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设置醒目的安全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快速找到应急避难场所。
3.5.3 设置专门的用于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活动的空间和设施(安全宣传栏、橱窗等)。
3.5.4 社区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救援工具(如铁锹、担架、灭火器等)、通讯和广播设备(如喇叭、对讲机、有线广播或无线广播、警报器等)、照明工具(如手电筒、应急灯等),应急药品和生活类物资(如棉衣被、食品、饮用水等);居民家庭配备针对社区灾害特点的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如逃生绳、收音机、头盔、口罩、手电筒、口哨、灭火器、常用药品等。
3.6 居民减灾意识与技能
3.6.1 居民清楚社区内各类灾害风险隐患及其分布,知晓本社区的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路径。
3.6.2 居民掌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基本方法与技能,包括在不同场合(家里、室外、学校等)、不同灾害(地震、洪涝、台风、地质灾害、火灾等)发生后,懂得避险自救、互帮互救等基本技能。
3.6.3 居民应积极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防灾减灾活动,包括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培训和演练,安全隐患点排查和灾害风险图编制等活动。
3.7 社区减灾动员和参与
3.7.1 社区应建立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承担社区综合减灾建设的有关工作,如宣传、教育、义务培训等,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并定期开展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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