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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86号)


昭觉、金阳、美姑、越西、木里县人民政府:
  为帮助我州贫困县推广妇幼保健服务、提高幼儿健康水平,经商务部国际司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协商,同意你们五县作为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县。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政府确定由州商务局牵头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
  二、相关县要成立项目组织机构。请项目县尽快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公室,确定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并将落实情况于4月23日前报送州商务局。
  三、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请在县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应的项目工作经费,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严格规范项目管理。按照商务部国际司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项目监督机制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联系人:刘剑、廖炯灵  电 话: 0834-2160736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项目项目组织机构表

机构名称

工作单位

职 务

电话(传真)

手 机

邮箱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项目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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