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
现将《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商务局(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作为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任务抓紧做好。对2012年的流通行业统计任务要认真部署,落实分管领导责任人、具体工作负责人,建立起联络员制度,加强与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确保2012年流通行业统计任务顺利完成,并逐步完善统计渠道建设。
二、重点抓好数据报送工作
商贸流通业统计评级体系包括基本行业统计、重点专项统计和重点业务工作统计三类共30项(详见附件)。各市商务局(委) 要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合理推进”的原则,完善内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牵头科室,按照业务职能分工负责,确保汇总上报统计报表及各报表的简明分析。
请各市商务局(委)将统计联络员名单回执于2012年4月5日前反馈我厅,统计报表及其简明分析纸质及电子版于2012年4月20日前报送我厅。
特此通知
有关处室联系人:
商贸服务处:来守林,联系电话:5333418
梁耀美,联系电话:5344225
市场建设处:金克明,联系电话:6709350
市场运行处:张嘉骏,联系电话:5356659
市场秩序处:黄 焕,联系电话:5331031
信 息 处:刘佐达,联系电话:2109721
附件:1、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略)
2、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联络员名单回执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2:
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联络员名单回执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传真
|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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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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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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