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城区)
12、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城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市政管委会 市文广新局 市交通局等有关单位
工作要求:市区全面禁鸣机动车喇叭。禁止拖拉机、农用车进城,控制工程车、货运车进城时间与路线。加强建筑施工噪声和商铺、娱乐场所等噪声监管,加强城区交通噪声管理。由市环保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环境建设指标
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市规划局
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植树种草等绿化行动,对城区所有道路、空地实施绿化全覆盖,确保城区没有裸露地面。强化建成区外的道路、荒山和破坏山体的绿化和生态修复。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由市园林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牵头单位:市政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住建委 市环保局
工作要求: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逐步提高污泥处置能力及中水回用率,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由市政管委会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市经委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重点企业
工作要求: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执法监管,确保其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按期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任务,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由市环保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6、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牵头单位:市政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经委 市发改委 市统计局
工作要求:加快洁净煤、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普及和使用,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由市统计局、市政管委会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市交警支队
工作要求:建成覆盖全市的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监管体系,全面实行机动车年审与排气污染检测同步。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牵头单位:市政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工作要求:加强垃圾收集的管理,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由市政管委会提供相关实证材料。
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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