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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培训和宣传活动的通知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周活动。2012年4月23-27日,全州集中开展宣传,主要安排以下活动。
  1.悬挂宣传横幅。4月23日起,各级行政机关要在本单位大门外悬挂宣传横幅。
  2.制作宣传栏。4月23日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利用街道、社区、学校及本部门的宣传栏,制作宣传专栏进行宣传。
  3.组织上街宣传。各县市要在宣传周中,选择半天时间,集中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州级各部门和西昌市相关单位于4月25日上午8:30至11:30,统一在月城广场设立宣传点。集中宣传活动要做到有咨询台、有宣传单、有条幅、有讲解、有答疑,以多种形式宣传《行政强制法》,凉山电视台对活动进行采访报道。各县市将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15日前报州政府法制办。
  4.开展网络和媒体宣传。各县市和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专题宣传《行政强制法》;州政府法制办将在州政府法制信息网上集中宣传《行政强制法》;州内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集中宣传和报道。
  (二)开展集中培训。5月前,州政府法制办将举办《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邀请法学专家授课,参加人员为各县市政府、州级部门领导干部和法制机构人员以及州级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含2012年需换发或办新证人员)。各县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本县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法制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州政府的要求,结合当地和部门法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地各部门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贯彻实施,确保《行政强制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州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把《行政强制法》的宣传和培训纳入今年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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