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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培训和宣传活动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培训和宣传活动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7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增强全民法制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州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行政强制法》培训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培训活动,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执法理念,确保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强制实施人员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行政强制法》。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行政强制法》,认真监督行政机关行使强制权的执法行为,支持拥护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强制权,营造有利于《行政强制法》实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宣传媒体,通过开办专栏、专刊节目、悬挂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集中时间和力量广泛深入地宣传《行政强制法》。要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进行一次系统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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