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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房管党[2012]13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党组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5月11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为导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落实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2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紧紧围绕“不断加强住房保障,认真服务百姓安居”,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为推动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突出主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深入开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系列活动,广泛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新成绩、新成效、新进展。积极倡导实践“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努力探索上海房管行业核心价值观,在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物业管理、旧住房修缮等政策法规制订中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在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政策实施中严格标准和程序。切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诚信守法、开放包容、优质服务,自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体现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新型人际关系的倡导者。

  二、分类指导,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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