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桂国土资办〔2012〕196号)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53号)精神,切实提高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水平,厅制定了《广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广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5年)

  为切实提高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水平,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为目的,以增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业务水平为重点,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培训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为全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按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突出应急管理培训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

  2.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结合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特点,统筹规划,针对各地的地质灾害特点和不同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分类培训,分步实施。

  3.整合资源,建立机制。有效整合、规范全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中心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优势,扩大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覆盖面,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具体安排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5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岗位需求,依托广西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中心等单位,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培训业务纳入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年度干部培训、市和县国土资源局年度地质环境管理业务培训工作中,增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监测预报、应急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与交流,在每年的挂职干部学习、地质灾害监测员业务培训等活动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推动广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2012-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