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的通知
(同政发[2012]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省11个地市中有7个地市已建成国家级、省级园林县城19家,而我市7个县区没有一家。为了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市政府决定加快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步伐,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创建园林县城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明确总体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把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当作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要组建园林绿化专门机构,并组织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照2010年《山西省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园林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认真、扎实地开展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要主动与市园林局创园办联系,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创建目标。
2、创建园林县城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部门多,指标考核项目多。各县、区要把创建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倒排时间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
3、创建园林县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区)市民的参与支持。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新闻宣传、公益广告、文艺表演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使创建园林县城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闻媒体要对重点创建工作的进展、各单位创建情况及时跟踪报道。同时,要组织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道路”、“星级公园”创建活动和绿地认养、认建、认管活动,提高全体市民的创建意识和主动性、自觉性,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4、申报县城要按照《山西省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的要求,责成专人认真准备有关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切实做好申报工作。市园林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县城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做好初审和上报工作。根据目前全市各县区实际情况,要分期、分批地完成园林县城的创建工作,具体安排是:2012年灵丘县、左云县完成申报创建任务;2013年新荣区、广灵县、浑源县完成申报创建任务;2014年大同县、天镇县完成申报、创建任务;2015年阳高县完成申报创建任务。矿区、南郊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绿化规划,特别是道路绿化、景点绿化、单位庭院绿化要抓出成效,创建精品工程、星级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