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能够保证体育场地设施的长期使用、维修和管理,坚持公益性用途。
4、体育设施建设应与村小学、居民区、村容村貌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综合利用,并能够保证村民的公共健身使用。
5、体育健身场地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六、标志使用
项目名称应统一规范为:“※※村文体广场”。
七、实施步骤
1、1-3月底,制定下发实施方案。
2、4-9月上旬,完成场地建设任务。
3、7月下旬,召开全市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推进会。
4、9月底,完成器材安装,填报工程建设完成报告表,并制作上报电子档案。
5、10月,市、县(区)检查验收。
6、11月,省检查验收。
7、12月,总结表彰。
八、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2012年是实施农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工程的最后一年。为此,各县区政府一定要建立领导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2、加强指导,保证质量。
各县区要有专业人员指导建设单位,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器材安装工作。工程建设要坚持便于使用、长久耐用、有利管理的原则,要突出质量和安全第一的要求。场地面积和硬化标准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降低标准。
3、检查验收,加强管理。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原则,工程建设完工后,各县区要自行组织质量、安全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报市体育局群体科。市体育局将根据各县区工程进度派出督导组进行督查和排名通报,同时对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4、存档备案,规范程序。
市体育局将对各县区建设管理情况存档备案,检查验收以各县区上报的有县(区)、乡(镇)盖章的村名为准。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安装、验收、备案、使用等实施、监管工作,做好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电子档案要有完成报告表和照片。
5、表彰奖励。
这项工作是市政府2012年考核县区政府年度工作的一项内容。2012年底,将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区给予通报批评和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