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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科学规划,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给排水、水利、电力、通信、信息、供热、供气等各类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不断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更高需求。加快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高标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引导农民集中居住。
  促进城乡产业联动发展。构筑城乡结合、产业联系紧密、空间布局合理、资源深度整合、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共享的城乡产业联动发展新格局。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农村市场建设为抓手,加快城乡三次产业联动发展,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等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与旅游、科技、咨询、设计、广告、会展、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的有机结合。
  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强化统一性和全域性,对产业布局、城乡居民点、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进行整体规划。加大财政支出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发展农村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促进金融资源向农村集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专栏9 城乡一体化推进工程
  继续深化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率先在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发展,为全省作出示范。扩大试点范围,根据经济总量、工业化水平以及财政收入等指标,选择其他省辖市进行试点,鼓励若干有条件的县积极开展试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在土地、税收、项目布局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建立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机制。到“十二五”末,逐步实现全省推进,各市均迈出实质性步伐,全省形成以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六、保障措施
  (一)推进有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产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向园区集聚。根据不同地区情况,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及产出效益的科学标准,建立完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激励机制;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加快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在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积极探索进一步增加建设用地的路径和措施,鼓励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研究制定进城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的政策措施,有序吸纳具备条件的农村居民落户城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逐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推动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同等的发展机会和公平的市民待遇,建立健全跨区域人口自主转移机制。稳妥推进中心城市市辖区结构调整,对市县同城、一市一区、郊县包围城区、城区规模较小的省辖市,支持调整近郊县的行政区域、镇(乡)改街道,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支持培育县级中小城市,逐步将县级市相邻乡镇和县城相邻行政村纳入城区,扩大城区范围;稳妥推行“乡改镇”;支持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与所在行政区管辖范围严密套合。
  (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坚持高起点规划,立足长远、着眼全局,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妥善解决城市定位、生产力布局、人民生活、生态环境等问题,留足发展空间。强化上一层级城乡规划对下一层级城乡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建立统一协调的城乡规划体系;统筹近期和远期、城市和乡村,推动城镇有计划、有秩序建设和发展。强化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管,认真执行规划强制性内容,严格实施“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管理制度;完善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增强城镇产业支撑能力。加快构建城镇特色产业体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打造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形成分工有序、错位竞争、联动发展的城镇产业发展格局。按照差异化、规模化、专业化要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眼于提升城市功能、引领市场需求,着力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不断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需求,增强城市资源配置能力和集聚辐射功能。
  (四)大力集聚各类人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以集聚人才促进城镇化质量提升,大力培养引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构建多元化的人才开发、引进和培养体系,坚持以用为本,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大学、科研院所以及各类创业创意产业园区等人才载体建设,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公开平等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增强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能力,为城市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
  (五)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财政对城市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规范发展政府融资平台,研究出台支持市政建设投融资政策。充分发挥资产证券化在城市建设投融资中的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采取发行债券、上市融资、发行信托计划等形式筹集城镇建设资金。探索城市开发基金、经营性基础设施租赁等新型融资方式。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开放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保险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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