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穗府办〔2012〕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1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22号)和《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推进城市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优质服务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两无”(即:街、镇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羊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穗办〔2009〕3号)的规定,市有关部门对全市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了综合考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等12个区、县级市全面落实2011年度人口计划,完成任务优良,予以通报表扬。
二、荔湾区茶滘街等34个街(镇)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成绩突出,予以通报表扬。
三、授予越秀区人民街等129个街(镇)2011年度无政策外多孩出生街(镇)称号。
四、授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9个部门2011年度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32个部门达标单位称号。
五、授予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等504个广州地区机团单位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评达标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各区、县级市和各单位要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广州市201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街(镇)名单
(共34个)
茶滘街、文冲街、五山街、化龙镇、夏港街、金花街、桥中街、三元里街、雅瑶镇、海幢街、同德街、永平街、东沙街、小谷围街、大东街、广卫街、黄村街、天河南街、景泰街、棠下街、华乐街、天园街、东山街、南洲街、梯面镇、新造镇、石壁街、江海街、黄石街、京溪街、岭南街、员村街、同和街、珠江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