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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5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

被评查单位

 

案卷编号

 

案由

 

评查意见(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

 

得分

 

  评查人员(2人签字)

  附件6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

  
                  (被考评单位)
  月  日至  日,经     (考评小组)考评,你单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请你单位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尽快组织整改:
                             
                             
                             
                             
                             
                             
                             
  被考评单位负责人签字:
  考评组负责人签字:

  附件7
  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
  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单位职责

 

联系电话

 

 

 

 

 

 

 

 



区县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各行业局(执法总队)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交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交通运输部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实施办法

  一、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考试
  (一)考试内容
  行政强制法,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
  (二)考试对象
  三局一总队按照全系统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总数不低于10%的比率抽取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即公路路政不少于100人、道路运政不少于136人,港航管理不少于70人,执法总队(含远郊区县综合执法机构)不少于180人,各区县各执法门类至少确保有1人参考。具体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由三局一总队于考试前两天通过传真形式报市交委法规处。
  (三)考试时间
  初步定于2012年8月份一非工作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形式
  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全市统考。
  (五)考点设置要求
  各行业系统要本着既便于维护考场纪律和秩序,又方便参考人员的原则,提前就近安排正规考试地点(学校、会议室)集中考试,并将考试地点报市交委法规处备案。参考人员间隔而坐,考场设置录音录像设备,考场显著位置挂“2012年重庆市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管理、交通执法)执法人员考场”横幅。
  (六)考试组织
  此次考试由市交委法规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1.交委法规处负责组织本次执法人员考试的监考工作。每个考场设置2名以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由市交委法规处、三局一总队法规处及抽调的工作人员组成。
  2.交委法规处统一印制考卷,考前将统一将密封好的试卷发各系统监考人员负责接收和保管。在接收试卷时,应当填写《2012年交通执法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卷审核接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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