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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交通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快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展现交通执法良好形象

  (一)推行执法队伍监督管理规范。2012年,委将正式推行新编篡的执法队伍管理与监督制度规范。各行业局、执法总队和区县交通执法机构必须严格对照新的规范对自身内部管理文件进行清理、细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委将对学习落实情况组织考试,并开展督查,考试及督查情况纳入当年的执法评议考核。

  (二)完成执法证件换发工作。除高速公路综合执法证件外,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2012年要全部完成交通运输部新式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管理机构要利用此次证件换发的契机,加强执法人员基本情况、考核奖惩、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要正确使用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认真清理、准确上报、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资料。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清理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统一执法场所和车辆外观标识。2012年,是我市交通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年,执法场所和车辆外观标识的统一工作是形象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在年底前统一按照我市试行的执法标识,将路政、运政、港航及综合执法机构所属的1055辆交通执法车辆和市区两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的42台安全监督专用车辆全部更新完毕。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识建设工作,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规范,坚持“全面推进、稳妥实施”的方针,确保全市217处执法机构外观形象建设工作在年内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四)建立统一的执法管理系统。当前,全市交通执法管理信息化还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各执法管理机构的执法管理系统均为独立开发,未相互联网,导致信息不能共享;二是部分区县执法机构还未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未实现行政处罚电子化;三是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执法监督难以有效覆盖,行政效率也受到影响。在上半年,委将完成执法管理系统开发;年内,实现全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网。该项工作也是市交委电子监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与市监察局电子监察联网,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因此,各行业局、执法总队及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及时提出业务需求,认真做好信息反馈、人员培训、数据维护等相关工作。

  (五)开展执法标准化建设试点。2012年,在各行业局和执法总队开展执法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主要内容:一是执法程序标准化。制订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操作规程。由执法总队清理出行业管理重点违法行为的种类、一线执法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执法步骤、环节、权限等进行细化完善,形成操作规程建议稿,并在内部试点推行。二是执法实体标准化。细化取证要求,由执法总队结合已出台的证据规则,对构成违法行为证据链所必需的证据种类及取证要点予以进一步细化;结合裁量基准,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形成统一操作标准,并督促基层执法机构及人员贯彻落实。三是执法形式标准化。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执勤规范,实行文明规范执法;梳理完善法律文书的种类和格式,明确填写要求;强化执法案卷规范化管理,各行业局和执法总队按执法门类建立处罚和许可标准案卷蓝本,选取基层执法机构试行。四是执法监督标准化。推行执法管理报告评价制度,按行业归口每季度形成执法管理报告及统计报表,并对数据进行相应的分析,提出阶段性管理效果评价及对策建议。各行业局和执法总队对上述工作试点情况要及时上报委法规处,委法规处应根据试点工作情况,适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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