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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12.加强面向社会的公益宣传活动开展。精心策划并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环保公开日、体验日活动,增强互动,不断提升社会宣传效果。

  13.积极推动先进环境文化传播。策划开展环保摄影大赛和动画公益广告创作征集活动,运用歌曲、短剧、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宣传环保。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开展环境文化试点工作,整合社会力量开展系列环境文化活动

  14.加强环保民间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六)深化全民环境教育,强化环保知识普及

  15. 实施全民环境教育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的意见》(渝办发〔2011〕84号)精神,深入推进环保课进党校工作,加大面向社会环境保护培训力度,巩固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积极推动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16.继续深化“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完成第七批市级“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学校”和“环境友好社区”创建试点工作。

  (七)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17.积极开展重庆环境宣传教育立法工作。在进一步完善全市创模宣教工作体制机制基础上,开展重庆环境宣教工作立法调研,积极探索开展重庆环境宣传教育立法工作。

  18.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完成环保部省级宣教能力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重庆市环境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市级和主城九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推进六个区域中心城市和其他创建国家、市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区县(自治县)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工作。

  19.积极开展交流培训。开展环保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宣传培训,完成全市环保系统宣教干部队伍业务技能轮训。

  20.不断丰富环境宣传载体和手段。加强环境信息屏、显示屏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建设重庆环境文化网站,提高《重庆环保》机关内刊办刊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要高度重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做好环境宣教工作的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保障工作开展。

  (二)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要认真谋划环境宣教工作,细化工作安排,统筹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的高潮。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活动要相互造势,形成合力。要不断创新宣传的手段和形式,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不同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环境宣教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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