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环保系统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环保系统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渝环发〔2012〕35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万州、万盛、双桥经开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2年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2〕120 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2年全市环保系统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创模要求,结合本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2012年全市环保系统防灾减灾
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2012年是我市创模决战年,又是“防灾减灾日”第4年,为普及环境安全防范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有关知识,全面落实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拟于5月7日至20日期间开展以“依法加强应急管理,全面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宣教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环境安全人人关注的局势。

  一、活动主题

  依法加强应急管理,全面促进科学发展

  二、活动组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参与单位:市环境监察总队、市环保宣教中心

  市环保局北部新区分局

  各区县环保局、万州、万盛、双桥经开区环保局

  各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

  三、活动时间

  此次主题活动时间为2011年5月7日-5月22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宣传阶段(5月7日至5月18日)。市局和区县(自治县)环保局要周密安排,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和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组织开展现场宣讲、专题培训、应急演练、知识竞赛、媒体宣传等宣教活动,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内容顺利实施,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环境应急管理良好氛围。

  (二)总结提高阶段(5月19日至5月21日)。认真总结“防灾减灾日”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的经验,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下一步整改落实措施。

  四、活动内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