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6月1日-30日
主要内容:
(1)组织各类活动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中央、境外和市级等各级各类媒体围绕“六·五”系列活动开展新闻宣传报道。
(2)系列创模专题宣传:重庆电视台《天天630》“老王看创模”专题报道;进一步优化8个重庆创模专题网页(新华网重庆频道、凤凰网重庆频道、华龙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环保局公众信息网、重庆环保在线、重庆环境网、重庆固废网),全面宣传报道创模工作。
(3)重庆创模专版宣传:策划并推出《中国环境报》专版2个、《重庆日报》专版1个,全面反映重庆直辖十五来环保取得的重大成就和重庆创模取得的积极成效。
7.重庆环保自有各类载体宣传
时 间:6月1日-30日
主要内容:重庆创模手机报连续编发创模专题8期;重庆环保官方微博(新浪、腾讯、新华)开设创模专题发布创模动态信息;《重庆环保》内刊出重庆创模专刊1期;在重庆环保12座T型屏和75面落地信息屏加大创模信息发布密度。
(二)区县(自治县)宣传活动安排
时 间:6月1日-30日
主要内容:
1.主城九区和北部新区结合创模工作创新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特别是结合创模宣传“十进”,组织开展一些与市民贴近的、受群众欢迎的、对提升高创模知晓度和满意度有效的、持续性的宣传活动。
2.主城九区和北部新区以外其他区县(自治县)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环保工作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
3.各区县(自治县)积极利用区县媒体开新闻宣传,开设专题专栏,并结合重庆直辖十五年召开环保工作新闻通气会及组织现场采访等形式,策划为期1个月的系列采访报道。
4.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积极协调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同时,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种宣传平台,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本次宣传月活动是全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把活动开展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创模工作统筹部署安排,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开宣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