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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现场检查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主城八区政府及北部新区管委会(渝中区除外),市经济信息委,市电力公司,各被检单位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
  (十一)机动车组
  主要职责:负责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环保检测工作情况汇报(文字综合材料,包括2010-2012年主城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现场迎检准备工作。现场点位围绕机动车环保检测、机动车排气路检、机动车排气遥测、新型能源汽车示范等方面准备,重点准备点位见附件1。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主城九区、长寿区、合川区、江津区、璧山县政府及北部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科委,各被检单位
  配合单位:市交委、市质监局
  (十二)宣传教育与民意调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重庆市创模宣传教育和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情况汇报(文字综合材料,包括2010-2012年主城区创模宣传教育和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现场迎检准备工作。现场点位围绕创模宣传“十进”、中小学环保教育、创模知晓度及公众满意度现场调查等方面准备,重点准备点位见附件1。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主城九区政府及北部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教委、市统计局、市市政委,各被检单位
  配合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经济信息委、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委、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局、市交委、市广电集团、市日报集团、民航重庆监管局、重庆火车站
  (十三)综合组
  主要职责:负责重庆市创模工作整体推进情况汇报(文字材料,包括创模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规划完成情况报告和特色报告等)和现场准备工作。现场点位围绕全市创模亮点、特色等方面准备,重点准备点位见附件1。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主城九区政府及北部新区管委会,市园林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委、市水务集团
  (十四)机动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专家临时安排的现场点位、公众投诉和群众信访的临时点位现场检查的组织落实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主城九区政府及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督查室,被检单位
  配合单位:市信访办
  (十五)资料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重庆市创模技术档案资料工作情况汇报(文字综合材料,包括2010-2012年创模档案资料准备情况)和现场迎检准备工作。重点准备26项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佐证材料。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主城九区政府及北部新区管委会,相关市级部门
  三、迎检准备工作要求及标准
  (一)时间节点安排
  2012年4-5月,制定迎检现场工作准备方案,完成现场点打造和迎检人员培训,组织开展迎检演练。
  2012年6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迎接国家预评估。
  2012年7-9月,完成预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迎接国家正式评估。
  (二)现场点打造要求
  1.现场点数量要求。各现场组在完成市创模办明确的必查必检点位和备检点位(见附件1)打造任务的基础上,围绕创模规划和本组牵头工作再自主打造一批反映创模成效的备查点位,确保每组准备的现场点位不少于35个。
  2.现场点打造标准。必查必检点、备检点和自备点必须按照市创模办《关于加强创模工程项目运行管理和环境整治的通知》(渝创模办发〔2012〕2号)和专家现场核查要求,打造成治污设施齐备、设施标识标牌清楚、工艺流程图齐全醒目、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运行操作规范、排放稳定达标、环境效益明显、创模宣传氛围浓厚、环境干净整洁的示范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筛选打造一批特色、亮点工程。
  3.现场点展板要求。每个现场点应制作反映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的展板(可选用1200mm×2400mm上墙公示栏和800mm×1200mm水牌两种尺寸),展板主要包括图表、图片和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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