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困境儿童调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困境儿童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发展全市儿童福利事业,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经市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困境儿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境儿童范围

  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生活在低保家庭、扶贫部门建卡贫困户家庭,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困境儿童调查

  低保家庭的儿童数据要在当地城乡低保信息系统中提取;建卡贫困户家庭的儿童数据要在当地扶贫部门统计数据中提取。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要明确职责,落实专人,确保困境儿童调查工作有序开展,数据真实,按时上报,并于4月10日前将困境儿童调查统计表和汇总表上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联 系 人: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文消融

  联系电话:89188029  89188325(传真)

  电子邮箱:398699089@qq.com

  附件:1、低保家庭儿童调查统计明细表

  2、建卡贫困户家庭儿童调查统计明细表

  3、低保家庭和建卡贫困户家庭儿童调查统计汇总表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
  低保家庭儿童调查统计明细表

  民政局区县(自治县)(盖章)

序号

乡镇(街道)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

联系电话

详细住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