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民发〔2011〕185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市救助管理站: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寒冬季节已经来临,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处境更加艰难。为切实做好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特殊群体的关爱,现将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灾害性气候及元旦、春节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认真履行救助管理工作职责,时刻注意天气变化和灾害预警,密切关注街头生活无着人员的安危,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对工作。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要积极施救,帮助其解决临时生活困难,防止出现流浪乞讨人员被冻死、饿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过节。
二、加强协作,积极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协调,组织联合救助小分队,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或“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以车站码头、繁华地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巡视和主动劝导救助的力度,重点做好夜间巡视救助。要积极劝说、引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愿意进站受助的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安排进站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要及时安排护送进站,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先救治后救助。对不愿意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详细的求助方式。
三、完善制度,认真做好站内服务和管理。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不断创新救助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切实落实工作值班、领导带班、首接负责、岗位责任和跟踪检查等制度。在元旦、春节放假期间安排好上街救助人员和车辆,各救助站站长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待命,并向本级民政部门每日一报。对求助人员要热情接待,及时救助。节日期间应适当提高受助人员的伙食标准,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让滞留站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过一个平安、愉快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