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开雄 (县商务局局长)
王文师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许智云(县水务局局长)
冯锦书 (县城管局局长)
张 儒 (县农机局局长)
杨麟权 (县林业局局长)
朱厚胜 (县住建局局长)
李其勇 (县公安交管大队大队长)
孙慧中 (陵水质监局局长)
王 刚 (陵水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敬春 (陵水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安全生产年”活动,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具体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仕林兼任,副主任由吴文(安监局副局长)、李辉(安监局副局长)担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5月10日)
各行业管理部门、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布置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利用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范围和要求,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顺利进行。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于5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活动开展阶段(5月11日-11月30日)
由各部门组织力量,按活动方案具体要求,深入广泛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落实到位,效果明显。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各牵头部门在11月20日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于11月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将把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一并进行。
四、活动内容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1、完善事故防范制度。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要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