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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12〕60号)


沿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2012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2012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2年伏季休渔工作,根据南海区渔政局2012年休渔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南省2012年伏季休渔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休渔时间和范围
  休渔时间:从5月16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休渔范围:在北纬12度以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单层刺网、钓具外、禁止其他所有作业类型生产。
  二、休渔管理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促进渔业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农业部关于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有关规定为依据,通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做到“船进港、证集中、网封存、人上岸”,确保休渔渔船全部按时进港休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台”工作,确保休渔渔船安全度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休渔渔船无违规事件发生;关心休渔渔民生活,确保渔区社会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休渔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2012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休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运朝(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文师(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王光伟(县公安局政委)
  陈希志(陵水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梁少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仕勤(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吴乾宁(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文 迅(新村镇政府镇长)
  董丽芬(黎安镇政府镇长)
  杨世跃(英州镇政府镇长)
  李庆彪(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由王文师兼任,负责全县休渔日常具体工作。
  四、强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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