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成员因故发生职务变动的,由新任职人员自然递补。
(二)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
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县统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四大工程”,包括制定方案、软件开发、平台建设、企业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四大工程”日常运行和业务培训相关经费,协调解决建设经费问题;县编委办、民政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税务局等部门负责按时提供新增、变更、注销单位的登记资料,配合做好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确认、更新、维护等管理工作,确保名录库的真实、完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国资办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对应的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一套表的组织实施,督促企业落实符合要求的软硬件设施,指定熟悉网络操作、专门负责“企业一套表”填报的综合统计人员,协助解决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企业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县委宣传部要配合宣传,为全县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落实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做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重要前提。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从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高度,深刻认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委会应当依法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在行政编制内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各有关企业要重视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制度,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工作条件,确保“四大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保障。
一是提供技术保障。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必须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根据数据采集处理系统建设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增加互联网带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二是提供人才保障,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精良的专业技术人员,切实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业务精通的专业人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联网直报企业配备有计算机操作技能的综合统计人员,并参加业务培训,负责企业一套表的填报工作,保证直报的高效、数据的衔接和质量的提高。三是提供财力保障。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所需的网络和设备、人员培训、软件开发、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等费用,县财政局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为我县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