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 建设的通知
(昌府〔201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适应信息化的发展,改革传统的统计生产方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准确、及时、完整的统计信息,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通知》(琼府〔2011〕80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了切实做好我县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是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最直接的变化是由各级统计机构层层上报统计数据的统计生产方式转变为由企业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心网上直报报表,各级统计机构在线同步共享,原始数据国家统计局直接掌控,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原始数据的质量。因此,实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事关我县统计数据的及时、全面和客观真实;事关与上年数据的对比衔接;事关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乡镇对宏观经济的客观判断与科学决策。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县建设发展的大局重视和支持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的问题,确保统计“四大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建设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
按照“全国统一管理、专业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信息资料共享”的原则,和国家“先进库、再有数”的要求,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专业统计信息,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以部门行政记录为依据,以专业统计联动为保证,以统计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为支撑,采用国家统一的名录库管理维护系统,对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对调查单位的增减变动和基本信息更新维护。并做到纵向与省级名录库一致,横向与各有关部门一致。
(二)实施规范统一的企业(单位)一套表制度。
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调查单位、统一布置”的原则,对企业分散实施的各项调查整合统一起来,统一布置报表,统一采集原生性指标数据,统一不同专业报表中相同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和统计编码,建立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经济体和社会公众统计需求,又能满足专业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便于企业填报、减轻企业和基层统计机构负担的统一规范的企业一套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