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2012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2〕5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2012年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阿坝州2012年金融工作要点
2012年全州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经济工作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增量提质、跨越发展”的全州经济工作总体取向,着力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增强金融对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确保辖区金融稳定。持续推进“迅通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推动信贷投放适度增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积极争取信贷规模,确保信贷适度增长。按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争取新量”的原则,确保辖内信贷合理适度增长。正确处理发展与调控的关系,准确把握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求,遵循“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州跨越式发展、灾后发展振兴和新一轮扶贫开发等的金融需求,积极争取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省分行、国总行的信贷规模倾斜。充分发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作用,争取实现存贷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增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着力调整信贷结构,加强对重点领域、民生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坚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科学发展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继续支持优势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的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民生、新农村、社会事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推动建立涉及发展振兴或跨越式发展的央行金融惠农示范点,大力支持农牧民通过“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创业增收。积极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需求创新,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加大对“三农”、中小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中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省贷款增速。
(三)探索建立民贸贴息贷款企业准入退出机制,促进民族产业政策落到实处。督促金融机构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优惠贷款利率等特殊金融政策。建立健全民贸贴息贷款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我州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进行重新认定,取消不符合扶持条件企业的贴息资格,吸纳一批符合条件的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不断扩大民贸贴息贷款受益范围,大力支持民族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