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州政府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2〕22号)
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州政府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2年州政府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州政府各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顺应新要求、新期待,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思路,着力巩固前期成果、在构建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着力深化依法行政、在推进政务公开上实现新突破,着力改进政务服务、在拓展服务领域上迈出新步伐,着力加强效能监察、在推动执行落实上收到新实效,着力转变机关作风、在行政效能建设上展现新形象。
一、优化政务服务
(一)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一级地方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等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大力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县级政府政务服务水平。拓展服务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法律援助、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服务质量,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把规范服务、便利服务、亲切服务作为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确定可操作和便于评估的标准,通过报纸、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承诺。(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政府有关部门)
(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将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政务服务中心场地等硬件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立项解决。深入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州、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要基本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州、县、乡三级联动,努力实现政务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结合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将农林、国土资源、计生、民政等行政管理事项和就业、社保、低保、救济及新农合、涉农补贴等便民、利民、惠民帮扶项目等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州政府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政府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