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意见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意见
(同政发[2012]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委、局、办,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十二五”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一)“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显著。“十一五”时期,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6.77%和13.65%,超额完成了“十一五”约束性目标,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二五”污染减排形势严峻。“十二五”是山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发展的攻坚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污染减排增加了考核指标,拓展了污染减排范围,工作任务加重、压力加大、难度加剧。同时,我市污染减排工作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基础工作薄弱、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但“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难以实现,还将严重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把污染减排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各县区、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进一步把污染减排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四)严格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区域污染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共同推进污染减排的强大合力。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将污染减排目标和重点任务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市环保局牵头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并具体负责工业领域污染减排工作;市经委负责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市公安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做好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工作。各企业要切实履行污染减排主体责任,增强污染减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淘汰落后设备,完善治污设施,细化管理措施,落实目标任务。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共同促进污染减排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污染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工作格局。
  (五)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年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上年度污染减排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市环保局每年2月底前向市政府报告上年度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将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各县区政府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对成绩突出的县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