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2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36.开展管办分开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管办分开方案,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编委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7.调整公立医院服务结构,建立市、区两级符合老年人治疗、护理、康复、晚期病人临终关怀为一体的专门老年病医疗服务机构。(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相关区政府负责)
  38.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措施。以服务为导向,病人为中心,大力推行临床路径改革,继续推广优质护理、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市卫生局负责)
  39.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在全市所有市属三级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建立社区转诊预约优先诊治制度,到2012年底,双向转诊试点区域内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比例达到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市卫生局、相关区、县(市)政府负责)
  40.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改善三级医院急诊设施和条件。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提供预约挂号、叫号、报告单打印等服务。(市卫生局负责)
  41.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市属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延长门诊时间。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诊。(市卫生局负责)
  42.加强医疗检验、检查质量控制,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影像及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市卫生局负责)
  43.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各地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基金保障能力、医药服务成本变化、医疗技术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本地区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长率、人次增长率、住院率、药品费用增长率和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疾病诊疗行为的监管。(市卫生局负责)
  4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公立医院要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白求恩杯”竞赛活动,树立第一线医务人员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市卫生局负责)
  45.推进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市胸科医院结核病房楼项目、儿童医院二期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配合)
  46.在“6+1”市属医院改扩建项目的基础上,继续对其他市属医院进行改造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负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