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汕头市专利技术实施孵化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濠江区经信局,高新区科技局、保税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产业化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帮助扶持优势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做强做大若干措施的通知》(汕知发〔2012〕12号),我局决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企业中选择一批发明专利项目开展专利技术孵化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我市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及专利产出能力,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较好的实施条件。
(二)申报项目应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且在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已获得授权或已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项目,技术水平在我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能带动相关领域技术创新,推动产业进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孵化期内,项目承担单位能以项目实施为载体,通过二次开发形成更多自主专利技术,带动企业专利申请质量和数量显著提升。
二、名额分配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利项目申报,并填写《汕头市专利技术实施孵化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电子件一起报送我局规划发展科。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汕头市专利技术实施孵化项目申报书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汕头市专利技术实施孵化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专利号:
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