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面争创阶段。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这一阶段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自查自评。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创先争优目标要求和评分细则,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三是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四是检查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
3、评选表彰阶段。主要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组织推荐。各单位党组织在检查评议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层层筛选,好中选优,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推荐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二是考察公示。上级党组织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考核考察;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三是表彰奖励。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适时进行表彰。市委将在2011年建党9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2012年“七一”前,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十佳百优”共产党员。
六、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1、落实领导责任。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局党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成员由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等组成,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责任和组织实施。要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活动。